低利息,無抵押!重慶30余人深陷汽車抵押套路貸新金融
要抵押車辦理貸款(快速審批秒下款),還有被家訪、考察、賠付違約金、擔保金等一系列“操作”,當發現情況不對時,自己已損失了巨款。市民劉女士和馬先生,就遭遇到這種貸一筆錢卻要支付各種款項的“套路貸”。昨日,重慶晨報記者從渝北區檢察院獲悉,日前,該院辦理了我市首例“套路貸”案,17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落入法網,涉案金額近百萬元。
貸款遭“套” “家訪”名義考察資質
2017年2月,市民馬先生需要貸款,找到位于兩江新區的某汽車抵押貸款公司。該公司聲稱“低利息、無抵押、不扣車”,這讓馬先生尤為心動。他以自己名下的奔馳汽車向對方約定借款(享低息貸款)90萬元。隨后雙方簽訂了一系列的借款合同,該公司分兩次向馬先生支付款項,同時收取風險擔保金、GPS安裝費、利息、手續費等共計20余萬元。隨后,該公司違反“不扣車”的承諾,拒絕返還車輛。馬先生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已得的貸款并取回車輛,遭到該公司拒絕,并以馬先生違約為由要求返還90萬元。馬先生被迫返還貸款,在短短四天內損失20余萬元。
劉女士的遭遇與馬先生相似。2017年9月,劉女士因手頭資金不足,想借錢周轉,找到該汽車抵押貸款公司,以其名下一輛寶馬汽車向該公司抵押貸了19萬。之后,該公司先以考察劉女士貸款資質為由,對劉女士進行“家訪”,并在“家訪”過程中借口劉女士貸款資質不合格、幫助處理后續貸款事項等,收取劉女士“考察費”11600元。然后,該公司又蓄意制造劉女士違約,要求劉女士賠付違約金2萬元。此時,劉女士意識到,自己陷入了“套路貸”。在劉女士想從中抽身時,該公司又要挾劉女士支付貸款“本息”20萬元方可解除合同。迫于無奈,劉女士不得不支付20萬元。至此,劉女士共損失41600元。
報案不斷 “套路貸”團伙浮出水面
2017年,公安機關不斷接到報警,稱兩江新區一汽車抵押貸款公司存在不法行為。經過認真、細致、縝密的偵查,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景某某為首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
據了解,犯罪嫌疑人以“汽車抵押貸款”公司作為偽裝,對外宣稱“低利息、無抵押、不扣車”,以此來吸引人辦理貸款。在受害人辦理汽車抵押貸款業務時,該團伙采取隱瞞真相的手段,欺騙受害人簽訂一系列“陷阱”合同,并以收取貸款資質考察費、風險擔保金、后期管理費、GPS安裝費、資料管理費等名義扣減貸款,最后受害人只能領取到約定貸款金額的約70%。同時,該團伙以給受害人汽車安裝GPS方便公司定位的名義,借機控制受害人汽車,然后對受害人進行敲詐勒索。短短數月內,就以同樣的手法,騙了近30人,涉案資金近百萬元。
陷阱多多 檢察官揭秘“套路貸”
“近來,‘套路貸’一詞漸漸出現在大眾視野,市民要注意提防,要盡量通過合法平臺借貸,正確評估自身還款能力,提升防范意識,讓犯罪分子無機可乘。”承辦檢察官說。他同時叮囑市民,如果遭受不法侵害要及時向司法機關舉報,并披露了“套路貸”犯罪的5個主要特征:
一是制造民間借貸假象。不法分子通過購買公民個人信息或通過中介,尋找急需用錢或征信存在問題的受害人,以無需抵押即可提供貸款為名,降低貸款門檻。
二是誘騙受害人簽訂借款合同,制造民間借貸假象,之后再以“考察紅包”“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與受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等明顯不利于受害人的合同。
三是制造銀行流水痕跡,向受害人發放一部分貸款,以分期支付借款的形式,要求受害人反復簽訂合同,而并不告知受害人還款方式、時間等,以此制造受害人違約。
四是單方面肆意認定受害人違約,并要求受害人立即償還“虛高借款”。然后層層“平賬”“再借款”使債務“滾雪球”。
五是軟硬兼施“索債”,或提起虛假訴訟,以實現侵占受害人財產的目的。
【來源:重慶晨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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