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培訓貸”:承諾包就業,應聘無果反被貸款2.1萬新金融
2月1日,寶安區新安六路,涉事求職者在宿舍講述貸款事情的經過。
手機里的貸款記錄。涉事求職者稱,21000元培訓費被分為24期償還。如果按期還款,每期為1383.90元。如果在2月28日一次性結清,將償還23983.96元。手機里的貸款記錄。涉事求職者稱,21000元培訓費被分為24期償還。如果按期還款,每期為1383.90元。如果在2月28日一次性結清,將償還23983.96元。
培訓貸調查
應聘無果反被貸款2.1萬元
涉事公司承諾包就業高薪酬,面試后即要求求職者通過借貸平臺貸款參加培訓,培訓公司承認與就職公司有關聯。
南都調查
本來是去找工作,沒想到會因為培訓,每個人背上了2.1萬元的互聯網小額貸款。日前,記者接到報料,稱13人在深圳澤邁斯科技有限公司報名參加應聘,但該公司將他們介紹至深圳市寶安區提速度教育培訓中心進行崗前培訓,并通過借貸平臺“蠟筆分期”,每人收取了21000元的培訓費。而早在2016年7月,南都就曾報道有公司“傍‘百度’搞招聘要求上崗前先貸萬余培訓費”一事,此后經龍華相關部門介入調查顯示,涉事公司并無辦學許可證,要求其停止違規辦學,并盡快退還學費。
澤邁斯科技有限公司與寶安區提速度培訓中心是否存關聯呢?“天眼查”顯示,涉及此事的深圳市澤邁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提速度科技有限公司、新創理想(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寶安區提速度教育培訓中心均存在關聯。
西鄉街道辦表示,此前有13名學員與該培訓中心發生糾紛。建議雙方合法維權,走司法途徑解決此糾紛。后續情況將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匯報。同時建議西鄉派出所以詐騙進行立案。
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顏昭雄律師稱,學員與該中心簽署的協議存在諸多問題。此外,該培訓中心可能存在主體混同,超越民辦非企業業務范圍的問題。參加培訓人員可以考慮向教育部門投訴,提供證據,由教育部門調查培訓中心辦學是否規范。
求職
沒有任何要求的面試
5個月前,小劉剛從技校畢業沒多久。在58同城上,他看到了深圳澤邁斯科技公司的招聘信息,優厚的待遇讓他有些心動。于是,他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投出了自己的簡歷。2017年8月8日,小劉收到了“龍華澤邁斯科技”的面試邀請短信。據小劉提供的短信內容顯示,他面試的崗位為初級測試員,地址位于深圳市龍華區清龍路港之龍商務中心C座502。
參加完初試的第二天,小劉又收到了深圳澤邁斯科技有限公司人力張****發來的短信,稱他通過了初試,要他在第二天上午11:00準時到總公司進行復試,總部地址為深圳市寶安區華源科技創新園B座3區二樓219號(財富港旁邊)。小劉告訴南都記者:“面試時,沒有任何的招聘要求,就是問了一下對這行有沒有興趣。人力告訴我說,沒有基礎可以進行崗前培訓。”
小曾則直接是在短信中提及的澤邁斯科技總部———深圳市寶安區華源科技創新園B座3區二樓219號(財富港旁邊)進行的面試。小曾稱,“我高中畢業,想找份好點的工作。于是,在招聘網站上掛出了自己的簡歷,并沒有投這家公司,但是考慮到這是一家科技公司,覺得工資應該不錯,就過去面試了。”
據南都記者了解,除了龍華區清龍路港之龍商務中心C座502和寶安區華源科技創新園B座3區二樓219號(財富港旁邊)兩個面試地點外,還有一些學員的面試地點為南山科技園朗詩大廈806。
承諾培訓后包“就業”
小劉介紹稱,經過總部面試,當場便被要求作為乙方,與甲方———深圳市寶安區提速度教育培訓中心簽訂了一份《PH P網站開發培訓協議》。“到了位于寶安的總部,我們一塊來的很多人還以為是澤邁斯科技有限公司的崗前培訓。在培訓期間才發現原來是一家名叫提速度的教育培訓機構。”
小劉稱,在培訓前,他曾經問過深圳澤邁斯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培訓結束后能否在公司上班?“人力承諾說,可以選擇留任公司,也可以選擇自己找工作,一定會解決就業,薪資不會低于4000元。”
南都記者查閱《PH P網站開發培訓協議》發現,培訓的時長為自開課日起3 .5個月;培訓內容是PH P網站開發培訓,具體內容以甲方深圳市寶安區提速度教育培訓中心實際提供為準;培訓方式根據課程需要,甲方負責安排授課講師及助教對乙方進行技術授課,安排乙方進行PH P項目的練習,甲方負責現場提供技術指導,幫助乙方實時解決培訓中遇到的技術問題,指導乙方完成培訓課程的內容。
在《PHP網站開發培訓協議》中,南都記者還發現了一項付款協議規定。該規定稱,乙方應向甲方深圳市寶安區提速度教育培訓中心支付培訓費用21000元。“乙方繳費模式為借款(享低息貸款)支付,借款平臺為蠟筆分期或乙方自行選定的其他借款平臺或出借人。”
小劉告訴南都記者,工作人員要求所有人在手機上下載了“蠟筆分期”A PP,然后按照貸款流程,注冊了姓名、學校等身份信息,并上傳了身份證等證件照片,“兩個小時內就貸款成功了。”
貸款未經過學員之手
據學員提供的貸款頁面顯示,貸款項目名稱為PH P高級培訓,上面有“提速度”的標志,分期金額為21000元,分期為24期。小劉告訴南都記者,“這筆貸款沒有經過我們的手,而是直接打到提速度的賬戶的。”
南都記者注意到《PH P網站開發培訓協議》中的就業協議項規定:“甲方在乙方培訓結束后對乙方進行培訓成績考核,考核方式包含但不限于項目實操及筆試。考核情況以及最終結果以甲方保存的考核記錄為準。考核合格后甲方負責乙方進行就業指導,推薦乙方到企業筆試或面試并就業。”
協議中稱,“就業”一詞在本協議中的含義包括:甲方為乙方推薦就業機會而促成乙方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乙方自行聯系用人單位而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乙方放棄甲方推薦就業就會自行創業、放棄就業等。
承諾留用后每月打錢還貸
2017年12月,小劉等人完成了PH P網站開發培訓的規定課程內容,從深圳市寶安區提速度教育培訓中心結業。但讓小劉等人沒有想到的是,“結業后,既沒有留在深圳澤邁斯科技有限公司,也沒有得到任何的就業指導,更別說推薦去其他公司了。”
曾參加深圳市澤邁斯科技有限公司招聘的小趙告訴南都記者,“當時在簽培訓協議時,之所以同意這邊貸款,是因為工作人員承諾,留任公司后,公司會每個月打一筆錢到銀行卡,用于償還貸款。”
小趙介紹,深圳市澤邁斯科技有限公司沒有留用后,很多學員開始“自謀出路”。“直到找工作時,我們才發現在提速度學的PH P網站開發技術都是一些過時的內容。出去之后,沒有哪個公司要我們。即便要了,過幾天也被辭退了。沒有辦法,有些學員就回家了,有些人則選擇了去餐廳打工。”
根據還款計劃,21000元培訓費被分為24期償還。“我們只用還18期,前6期不用還錢。第一期的還款時間在2018年2月28日,如果按期還款,每期為1383.90元。在2月28日,如果一次性結清,將償還23983.96元,這意味著我們將多償還2983.96元。”小趙說,“現在的錢生活都難,別說什么還貸款了。”
調查
初面地址和澤邁斯注冊地空無一人
2月2日,南都記者走訪了短信中提及的面試地點。在深圳市龍華區清龍路港之龍商務中心C座502室,南都記者看到,該辦公室無人辦公,也沒有任何辦公設備。隔壁公司的工作人員稱,“三四個月前,這家公司就已經搬走了。他們好像是做招聘的,每天都有很多人過來面試。”
在深圳市澤邁斯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冊地———南山科技園朗詩大廈806室。南都記者發現,該辦公室也是空無一人,門口貼著的紙條上印有“深圳華順世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字樣。據朗詩大廈保安介紹,該棟大樓原名叫曙光大廈。“經查詢登記信息,806室確實為深圳市澤邁斯科技有限公司的辦公地。空無一人的話,估計是搬走了。”
據小劉等人介紹,“面試時,面試地點有很多人,而且都是女的,現在怎么會一個人都沒呢?”
南都記者在“總部”———寶安區華源科技創新園B座3區二樓219號(財富港旁邊)看到,許多員工在此處辦公。辦公室的墻壁上貼著T SD講師授課標準時間表和項目經理授課排班表。在一張2018年1月市場部各職位輪休表上,南都記者發現有復試客服、電咨客服、初試面咨等三個職位的輪休安排,但客服人員的只有姓氏。
培訓中心老師為前學員
小劉等人告訴南都記者,“深圳市寶安區提速度培訓中心的老師都是以前的學員,怎么能教給我們東西呢?”
就小劉等人的質疑,南都記者聯系到了曾在該中心授課的小陳。其告訴記者,在2017年8月至11月期間,他曾在該培訓中心任職。“當時我19歲,主要工作就是教學員,把我學的東西教給他們。”
小陳稱,之所以在培訓中心任職,“是因為經理告訴我,在這里任教兩年,可以學點別的,還不用還貸款。兩年后,還可以內部分配到其他公司,直接上班。”就教學內容,小陳表示,“剛開始來的人,都以為學會了就可以直接被分配出去工作。其實根本不是,都是要自己去找。培訓中心說有合作的公司,其實一個都沒有。”
小陳與深圳市寶安區提速度教育培訓中心簽訂的勞動合同顯示,合同期限為2017年8月8日起至2018年2月15日止,工作內容為教學。
小陳告訴南都記者:“干了沒多久,經理和我說,我年紀太小,叫我出去歷練。我感覺,他就是叫我不要在他們公司了。后來,我就離開了。”
提速度公司曾被媒體曝光
據深圳都市頻道《法觀天下》報道,在深圳市提速度科技有限公司,劉先生前去面試高薪互聯網工作,沒想到簽署的卻是帶有貸款協議的實習培訓計劃,因此在借貸平臺“貸貸熊”欠下高達兩萬元的貸款。
據南都此前報道,此前,廣州天河警方曾成立專案組,對廣州指路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培訓貸”騙局進行調查。經偵查發現,涉及被該公司詐騙的事主均為在校大學生,人數達400余人,涉案金額高達400萬。
事實上,早在去年,就有媒體披露北京、深圳、廣州等地的不少公司以找工作為名,采用虛假宣傳的形式,讓學生背上高額的“培訓”貸款,而蠟筆分期、貸貸熊等貸款平臺也曾多次出現在報道中。
經南都記者梳理發現,涉及培訓貸的企業多以面試為幌子,以“高薪”、“保障就業”等說辭誘導學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并主動提供相關信貸平臺的“培訓貸款”,金額高達上萬元。當“學員”完成相關培訓后,卻發現“高薪工作”不能兌現,自己還背上了上萬元的“培訓債務”。
回應
寶安提速度教育培訓中心負責人:
學員就業都是按照合同進行的
日前,在深圳市寶安區提速度教育培訓中心,南都記者見到了該中心負責人。其稱,“深圳市澤邁斯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是譚桂波,提速度培訓中心沒有法人這個概念,只有理事會,譚桂波是理事會的理事之一。這兩者是有關系的。”
負責人稱,“學員的就業都是按照合同上進行的。至于繳費方面,貸款也行,直接交現金也行。我們是很正規的,我們是付出很多的。”
就培訓中心的老師是否具備相關的資質,該負責人稱,“只有我們老板才知道具體的情況,問題已經超出了回答的范圍。”
深圳市澤邁斯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冊地為何會空無一人?負責人稱,“之前是存在的。公司跟經營和管理是關系密切的,哪一邊業績好,就在哪一邊了。兩邊都有兩邊的業務,澤邁斯招的人員,可以過來寶安這邊培訓。”然而,該負責人并未說明深圳市澤邁斯科技有限公司注冊地為何空無一人。
表態
西鄉街道辦:
建議雙方走司法途徑解決糾紛
西鄉街道辦稱,2018年1月31日,深圳市寶安區提速度教育培訓中心與學員發生糾紛,雙方曾到西鄉街道綜治維穩中心進行調解。在調解中,學員始終覺得上當受騙要求全額退款,培訓中心認為已經履行了協議上的相關條款內容,不應該退款。
西鄉街道辦表示,此前有13名學員涉及此事。建議雙方合法維權,走司法途徑解決糾紛。后續情況將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匯報。同時建議西鄉派出所以涉嫌詐騙進行立案。
說法
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顏昭雄律師:
該培訓協議存在問題涉嫌部分無效
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顏昭雄律師表示,從書面合同看,協議存在以下幾個問題:一是參加培訓人員因信息不對等之類的原因,協議內容有誤解;二是協議設計了向第三方小額貸申請貸款,由于不用立刻支付21000元費用,參加培訓人員錯誤評估了培訓需求的緊迫性和自己支付能力;三是協議是培訓中心單方擬定的,屬格式合同,當中一些明顯加重參加培訓人員負擔的條款,涉嫌部分無效,最明顯的是關于開課日起15天及以上不退培訓費用的,應該認定該條款無效。
“該培訓中心可能存在主體混同,超越民辦非企業業務范圍的問題。”顏律師表示,協議是和培訓中心簽的,但培訓中心性質是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規定,民辦非企業不能從事營利性活動,即經營所得不能由該中心相關控制人私分,而仍應用于培訓中心業務范圍。此外,參加培訓人員可以考慮向教育部門投訴,提供證據,由教育部門調查培訓中心辦學是否規范。
所涉及多家公司互有聯系
深圳市澤邁斯科技公司
工商備案信息顯示,深圳市澤邁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27日,法定代表人為譚桂波,注冊地址為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南山科技園曙光大廈806室。從事的業務涉及網絡技術開發、文化活動策劃等多個種類。
股東和法人多次進行變更
“天眼查”顯示,2017年5月17日至10月30日期間,深圳市澤邁斯科技有限公司股東和法人多次進行變更。幸雪苑、譚桂波、劉平東和深圳市提速度科技有限公司都曾作為該公司的股東。2017年9月18日,深圳市提速度科技有限公司退出,劉平東持股100%,市場主體類型也由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不久之后,劉平東退出,譚桂波再次進入,持股100%,并擔任法人代表至今。
龍華澤邁斯科技
通過“天眼查”,南都記者發現,面試地之一———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清龍路港之龍商務中心C座602室,其實是新創理想(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冊地址。而在通知面試的短信中,該地則被稱為“龍華澤邁斯科技”。
新創理想(深圳)科技公司,該公司法人代表為羅錦梅,其中幸雪苑持股60%,羅錦梅持股40%,成立時間為2016年10月31日。
培訓貸調查
應聘無果反被貸款2.1萬元
涉事公司承諾包就業高薪酬,面試后即要求求職者通過借貸平臺貸款參加培訓,培訓公司承認與就職公司有關聯。
【來源:南方都市報】
1.砍柴網遵循行業規范,任何轉載的稿件都會明確標注作者和來源;2.砍柴網的原創文章,請轉載時務必注明文章作者和"來源:砍柴網",不尊重原創的行為砍柴網或將追究責任;3.作者投稿可能會經砍柴網編輯修改或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