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也版權,敗也版權,看網易云音樂的版權迷局有態度
3 月 31 日晚上,網易云音樂突然發布公告,稱因版權方要求,不得不很快下架了包括周杰倫在內的杰威爾版權公司旗下的歌曲。并且網易云音樂還順便推出了購買周杰倫 200 首熱門歌曲合輯的鏈接,售價 400 元,不過目前該專輯購買已下架。
眾所周知,網易云音樂一貫以營銷見長,在這一消息剛剛傳出來時,很多人甚至懷疑這是網易云音樂的又一次營銷活動。然而就目前所了解到的情況來看,這應該不是愚人節的玩笑。但如果真把它當成一次玩笑來看的話,網易云音樂這次可能坑的是自己。
四百元的周杰倫專輯:高調出售盜版音樂?
作為影響了幾代人的人氣偶像,周杰倫的歌迷數量自然是無比龐大,在此之前有很多用戶通過網易云音樂購買了數字專輯。然而如今卻傳出與杰威爾溝通版權無果,被迫下架周杰倫所有的歌曲,原來自己花光的錢白花了,需要重新購買,這也使得網易云音樂難逃欺詐消費者之嫌。
據界面新聞報道,在 3 月 31 日晚接近零點,網易云音樂官方微博發布了一條消息稱:" 在我們明確希望購買版權未果后,由于版權方的突發要求,我們不得不很快下架涉及周杰倫等藝人的杰威爾版權公司歌曲。為了盡可能減少您收聽相關歌曲的影響,現在強烈建議您立刻購買下列歌曲,您將終身可以收聽使用。"
雖說目前這一微博已經刪除,但在對原創音樂作品以及原創音樂人極為尊重的今天,這一舉措也引發了廣大網友的熱議,很多周杰倫粉絲和一些大 V 都表達了自己的不滿。
在知乎上,還有網友指出此次網易云音樂上線周杰倫專輯的微博聲明,有兩個方面可能會為人詬病。一是網易在微博提到一次付費終身免費,那么之前花錢購買專輯的用戶權益該如何保障呢?在這一點上筆者目前沒有找到相關的聲明。
二是按照網易云音樂的說法,版權方已經要求網易云音樂下架,網易云音樂使用周杰倫歌曲的商業行為似乎是存在著明顯的涉侵權行為。
明明沒有版權,卻還進行商業行為;明明已經被版權方要求下架,卻還在明目張膽的去賣,而這也引發不少人的指責,對網易云的版權觀念意識可能會產生懷疑。
侵權行為不絕入耳:下線是版權方忍無可忍的結果?
隨著音樂發展的正規化,版權是個繞不開的話題,對原創音樂作品以及原創音樂人的尊重也日益顯著,因而對版權的爭奪也是在線音樂平臺競爭的關鍵所在。但這對于網易云音樂來說似乎也是它最大的軟肋,不止一次的因為音樂版權問題而為人詬病。
此次下架杰威爾旗下音樂,到底是一直都是無版權侵權播放還是杰威爾方面終止版權合作,筆者還不得而知,但就網易云音樂的很多行為而言,確實是存在惹怒版權方終止合作的可能。
綜藝節目《偶像練習生》選手改編翻唱周杰倫作品《半獸人》進行比賽,并且上架至網易云音樂平臺作為選手的數字專輯進行(2 元 / 首)售賣,很多粉絲質疑網絡上并未發現節目方取得周杰倫方授權等證明。如果沒有獲得周杰倫《半獸人》的授權就進行改變和售賣,屬于非常嚴重侵權行為。而且網易云音樂將《半獸人》搜索結果最佳匹配歌曲列為改節目改編版,最佳匹配歌手為該節目選手,卻并非首發原唱周杰倫及原創歌曲《半獸人》,這也讓廣大杰迷非常不滿。
除此之外,還有網友表示通過使用 vpn 發現,很多網易云音樂的歌曲都能在海外播放。而通過對國內各大音樂平臺在拿到音樂版權時發出來的新聞稿可以發現,大多數音樂作品版權使用只限于中國大陸。
不得不說的是,這一系列行為不僅是侵權,而且不少周杰倫粉絲表示,透過網易云音樂的很多行為,讓人感覺它似乎并不是特別尊重原創音樂人。而且這些侵權行為,頗有些暗度陳倉的感覺,但這樣往往會令版權方感到更加不滿,或許這也是此次杰威爾此次要求網易云音樂歌曲下架其音樂的原因所在。
透過多次版權爭端:看網易云音樂的版權之困
在過去很多年的時間里,版權問題沒有得到重視,致使原創音樂人的創作積極性也不高,極大地傷害了國內的音樂事業。曾經就有媒體稱內容產業存在著一個 " 避風港原則 ",在 " 通知 - 刪除 - 免責 " 的邏輯下,盜版成本極低,維權成本偏高。
而在版權重視程度日益加深的今天,盜版侵權行為還是屢見不鮮。這其中,關于網易云音樂的版權問題的爭端也不是一次兩次了,甚至還因此吃上了官司。
移動互聯網時代平臺競爭的本質其實還是用戶流量的爭奪,而用戶流量的爭奪則依賴于海量的音樂版權。因為對于用戶來說需求很簡單,能聽到想聽的歌就是大部分用戶的核心訴求。
深知自身短板的網易云音樂也采取了相應的補救措施。
例如通過情緒營銷去打動用戶,不得不說,網易云音樂確實做了很多出色的營銷活動,然而過度地販賣情懷用戶早晚也會疲憊,而且如果把情懷比喻成靈魂,那么音樂就是軀殼,沒有軀殼,靈魂也就無所寄托,而卻存在的關鍵還是得回到版權上來。
還比如扶持新生代音樂人以及創作人,發力民謠音樂等細分領域。然而音樂畢竟是一個面向大眾的產品,類似于民謠等小眾音樂的產品定位只能滿足少數用戶,要迎合主流用戶群體的需求,更多的人還是希望聽到主流的音樂,而且是歌手原版的作品。
還有就是發力社交,做音樂社區,然而音樂社區很突出的一點就是 UGC 內容,而 UGC 內容,往往是容易滋生盜版和侵權問題的土壤。小眾歌手翻唱歌曲的行為,顯然是未經過詞曲版權方授權的。
可以說,這些嘗試到最后還是要歸結到版權上來,在發展的早期網易云音樂似乎是缺乏版權意識,而這或許也是網易云音樂如今境況的原罪,如今的吃力似乎像是在為之前的不夠重視在買單。
而在今年,國家版權局官方微信發文表示,在其積極協調推動下,網易云音樂與騰訊音樂,兩家相互授權音樂作品,達到各自獨家音樂作品數量的 99%,大大緩解了網易云音樂的 " 版權焦慮癥 "。
而對于網易云音樂來說這并不意味著萬事大吉,雖說版權共享了,這對其來說是個不錯的機會,但網易云音樂還是應該讓版權方讓廣大音樂愛好者看到更多它對版權重視的態度,沒有使用權時侵權可能是能力有限,在版權競爭中落了下風。而版權共享后還是多次發生對版權的不尊重那可能就是態度問題了。版權方只有真正感受到尊重的態度,網易云音樂才能得到版權方們的好感與支持,而這或許也是網易云音樂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來源:藍鯨TMT網 作者:劉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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