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起訴自媒體“金融街偵探”一審開庭,誰輸誰贏?新金融
3月27日上午,在杭州市濱江區法院第一法庭,阿里巴巴訴金融街偵探文章侵犯名譽權一案開庭。
法庭辯論非常激烈
在法庭上,雙方就案件的爭議問題進行了激烈的辯論。
阿里方面提供了三份證據,一份是金融街偵探原創稿件——《阿里式投資:錘子僥幸生還,無界難逃一死,還有多少創業公司入了這個坑?》一文的打印版,另外兩份分別是阿里巴巴2015、2016兩個財年的企業責任報告。金融街偵探代理律師北京葆涵律師事務所王楠指出,這兩份報告是阿里巴巴自己編撰整理的,不屬于民事訴訟證據,沒有證明力。而且,企業責任報告與爭議文章所強調的“是否承諾了投資卻沒有到位”這一問題沒有關聯性,著名企業不等于是誠信企業。
阿里巴巴代理律師沈律師當庭稱:“金融街偵探的文章充滿臆測,歪曲事實、捕風捉影,沒有任何調查、核實,使阿里巴巴這個知名企業的聲譽降低。”金融街偵探代理律師北京葆涵律師事務所王楠、李亞潼稱,我們向法庭提交了核實錄音、公證書等大量的證據,證明文章中涉及的每一起項目都有據可查,經過核實,沒有任何主觀臆測、捕風捉影。
庭審中間,原無界傳媒副主編、現野馬財經創始人李曉曄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阿里巴巴代理律師詢問李曉曄,稿件中提到的三個項目錘子科技、無界、封面,是否看到或拿到阿里巴巴和這三方的投資協議。李曉曄稱,媒體不需要拿到投資協議才能寫稿,而且投資協議一般都有保密條款,只有當事雙方有,媒體也拿不到。我們采用的是多方求證的方式,有關這三個項目的投資意向,我們同事不僅搜集了央廣網等多家權威財經媒體的報道,查詢了工商資料,并且與錘子科技、無界、封面的人都進行了核實,確定阿里巴巴承諾投資但是最終并沒有投,也向阿里巴巴方面求證過這三個項目是否最終投了,也將阿里的回應寫在稿件中了,盡到了媒體核實查證事實的義務和職責。
阿里方面律師問李曉曄,是否知道錘子科技的法人代表是誰?李曉曄稱,我們核對阿里沒有投資錘子科技這個信息,找的是新聞的源頭,錘子科技的投資人、紫輝創投創始合伙人鄭剛親口在電話里告訴我,他朋友圈寫的內容都是事實,錘子科技把股權已經質押給阿里巴巴了,前前后后拖了大半年,最后沒投,差點把錘子科技拖死。
阿里巴巴代理律師又詢問李曉曄,被告是否有新聞資質。李曉曄回答稱,自媒體寫財經原創也不需要新聞資質,遵守網信辦的監管規定就可以,2800萬公眾號也沒有新聞資質。
官司緣起一篇文章
2017年8月9日,微信公號“金融街偵探”發表了一篇標題為《阿里式投資:錘子僥幸生還,無界難逃一死,還有多少創業公司入了這個坑?》的文章。
文章就紫輝創投創始合伙人鄭剛微信朋友圈“炮轟”阿里巴巴“爽約”差點拖死錘子科技這一新聞事件進行追蹤報道。文章還提及阿里承諾無界傳媒的投資款到“死”也沒有收到,以及封面傳媒項目的投資“羅生門”。
面對這篇新聞追蹤報道,阿里巴巴的公關團隊沒有選擇就文章內容進行正面溝通和回應,而是直接對野馬財經創始人李曉曄女士在多個微信群、朋友圈發表侮辱性言論,以下是部分截圖。
還有人顛倒黑白說自己被野馬財經創始人拉黑。
8月10日,阿里公關部的眾多成員在社交平臺揚言“法院見”,配圖是一則沒公章的訴狀,稱要起訴“金融街偵探”并索賠100萬。
遲遲未收到的傳票
意見不合又拒絕溝通,直接走法律程序,起訴、傳票、法庭見,也算是正常不過的事情。但金融街偵探卻表示自己遭遇了非正義程序。
金融街偵探內部人士表示,從2017年8月10日朋友圈揚言“法院見”之后,4個多月過去,時間已經進入2018年,卻遲遲沒有收到阿里方面法院的傳票,原以為事情就這么過去了。直到金融街偵探所在的公司做Pre—A輪融資,投資機構做盡職調查時發現,工商資料軟件企查查上顯示我們和阿里巴巴的官司已經于2018年1月10日開完庭了,金融街偵探所在的公司被判一審缺席開庭。
然而,金融街偵探在此之前從未收到過法院的傳票,對開庭一事毫不知情,就直接“被缺席開庭”。
杭州濱江區法院的人對此給金融街偵探的回復是,郵寄傳票的法院專遞未送到指定地點被退回杭州了,這是公告送達。
要知道公告送達是有嚴格的適用范圍,是通過電話聯系、郵件聯系、快遞聯系、當面送達都找不到,針對下落不明人士才能使用的方式。
金融街偵探表示,作為一家新媒體機構,我們公司的電話、郵件所有聯系方式都是公開的,在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都能找到。
針對此事,金融街偵探方面也寫了一篇標題為《金融街偵探被缺席開庭了,終于明白了阿里巴巴“法院見”的意思!》的文章詳細說明,并委托北京葆涵律師事務所向杭州市濱江區法院正式提起了異議。
經過一番申訴,金融街偵探3月中旬收到了杭州市濱江區法院通知重新開庭的傳票,3月15日簽發,開庭時間調整為3月27日。也就有了今天文章開頭開庭那幕。
大企業巨額起訴
自媒體行業從2012年微信公眾號興起以來,確實有良莠不齊的現象,既有鐵肩擔道義的自媒體,也有造謠中傷違法違規的自媒體。但是隨著5年多的發展,行業也在逐步自我凈化,大浪淘沙,留下來的自媒體已經逐步成為了多元化輿論監督的一種力量。
但這兩年,隨著自媒體的影響力越來越大,很多批評大公司的自媒體被告上法庭。而且,對于自媒體的監督和批評,大企業逐步摸索出了一條行之有效的對策。一旦覺得報道刺耳,一紙訴狀遞到法院,索賠百萬,往往就把自媒體嚇尿了。即便正式應訴,敗訴的案例也確實不少。
因為2800萬公眾號中,個人自媒體占了絕大部分。多數都沒有背景,遇上個索賠百萬的訴訟要求,連律師費可能都成問題。比如,曾經被淘寶告上法庭,索賠一千萬的河南自媒體人小馮就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過:“別說讓我賠一千萬,就是一萬,我都感覺壓力很大。”
而且,大公司一般都有龐大的法務部處理司法訴訟的事情,但是對于自媒體,陷入訴訟之后,準備應訴的證據,牽扯的時間、精力,都是耗不起的。
還有相當一部分大企業,就在本地起訴,搞“一審公告送達,二審書面審查”,自媒體因為是個人,比較弱小,權益得不到保護的情況屢屢發生。
2017年以來,就有百度向法院起訴“粉筆網CEO張小龍、酷玩實驗室”侵害百度名譽權,索賠1500萬;京東起訴自媒體歐界傳媒,索賠1000萬;美團點評起訴自媒體“互聯網分析師于斌”,索賠1000萬;萬達起訴“億邦動力網”,索賠500萬……
面對大公司動輒索賠百萬的案例,自媒體們人人自危,為了不給自己惹麻煩,面對不公平現象選擇集體失語,長此以往并不利于企業和行業的發展。
就這次阿里起訴金融街偵探事件,金融街偵探為了應訴消耗了公司不少人力、物力、財力,但這些付出對阿里這樣的大公司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
這次官司無論輸贏,都為建設一個“我不同意你說的每一個字,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力”的良好輿論場貢獻了一份力量。
【來源:金評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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