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百行征信的幾點猜想新金融
近日,央行網站公示了百行征信(即信聯)經營個人征信業務的許可信息,從放出信息到正式獲牌,前后不足半年時間,相比芝麻信用、騰訊征信等8家機構,2014年內測上線、2015年獲準試點、2017年4月被告知暫時未達要求,信聯牌照批復的效率之高,令人嘆服。
前有網聯切斷支付機構銀行直連,后有信聯收編個人征信試點機構,無論是清算還是征信,作為行業性的基礎設施,看來最終也只有全行業參與這條路可供選擇。目前看,向社會機構開放個人征信牌照這事,算是塵埃落定了。
網聯的成立之于支付行業,屬于重大變革,已經在改變著行業格局;信聯的成立之于征信行業也是重大變革,又會帶來怎樣的影響呢?換句話說,信聯來了,芝麻信用、騰訊征信等其他大數據征信機構還有活路嗎?
為何是信聯?
2017年4月,在“個人信息保護與征信管理”國際研討會上,征信管理局局長萬存知明確表示:“八家進行個人征信開業準備的機構,目前沒有一家合格,在達不到監管標準情況下不能把牌照發出去”。8家機構暫時不具備資格,才有了信聯的誕生。
在征信領域,只有信息充分共享,才有效率。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曉蕾曾指出,“征信系統要強調兩個原則,第一是互惠原則,第二是全面共享原則”,基于銀行借貸信息建立起來的個人征信中心,其初衷便是建立一個“放貸人之間的信息共享數據庫”,原則上由放貸人上傳所有借貸人的真實信用信息,共享的基礎上實現互惠。
2015年1月5日,央行發布《關于做好個人征信業務準備工作的通知》,要求8家機構做好個人征信業務的準備工作,本質上,也是希望通過引入社會化機構,建立起覆蓋互聯網機構的金融信息和商業信息共享的平臺。
央行副行長潘功勝曾于2015年5月表示:
“除金融領域之外的商業信用信息數量已經成為另一類重要的信用信息來源,在中國征信體系建設中,應充分認識這一趨勢,鼓勵此類信息通過共享、核查等方式,在依法前提下對外應用,幫助一些沒有金融信用信息的信息主體開展信用活動,進入正規金融體系”。在此基礎上,實現央行征信與社會化征信機構的互補發展,共同推動征信體系的進一步完善。而從試點過程來看,社會化征信機構在信息共享與互惠上,卻遭遇到了瓶頸,并衍生出一些問題。
首先,共享做的不好,信息孤島廣泛存在。央行征信中心的成功,在于所有受認可的放貸機構需強制上傳信息,這樣才能建立起統一的共享數據庫。而對試點機構而言,缺乏這樣的行政權力,只能做到誰使用誰上傳,且使用多少上傳多少。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1個月內,全部互聯網金融機構發生信貸記錄1萬筆,但只有100筆使用了試點機構征信產品,結果便是只有100筆記錄進入到試點機構的數據庫,1%的覆蓋率,難言做到了充分共享。
信貸信息覆蓋率低,商業信息的跨主體共享就更難了。舉例來說,騰訊的社交信息不會共享給阿里的芝麻信用,同樣,阿里的電商數據也不會向騰訊的征信產品開放。雖然一些機構通過引入不可逆加密技術試圖從技術上解決共享問題,但效果非常有限。從結果上看,便是信息孤島廣泛存在,這與建立社會化征信機構的初衷相違背。
其次,不能通過共享的方式獲得數據,催生了數據的非法采集、過度采集和非法交易問題。數據的多寡是征信系統的核心競爭力,既然做不到自愿基礎上的共享,那么只好“主動”采集。在數據的源頭,既有各類APP和網站正大光明地搜集留存用戶信息,更有黑客拖庫、木馬釣魚、內鬼泄露等黑產人士登場,這些來源不一的數據,層層轉手,流入到各類機構手中,被用于從欺詐到風控的方方面面,成為完整的產業鏈條。
用戶一直處于“裸奔”狀態,成為虛擬世界中一個個的“透明人”,騷擾電話、網站廣告、暴力催收等成為了屢見不鮮的事件,加劇了個人信息保護的問題。
最后,當數據的獲取“各憑本事”時,信息共享更加遙遙無期。不難理解,數據“采集”的過程越曲折、復雜,共享的意愿就越低,反過來進一步加劇信息孤島和非法采集的問題。
從結果上看,8家機構各自為政難以實現信息的充分共享,信聯的誕生也就順理成章了。
信聯的模式、邊界與使命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健全社會征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國務院也發布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上升到國家戰略。個人征信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容有失。信聯集各家之所長,又較好地彌補了各自為戰的缺點,自然會被寄予厚望。
定位:守住信貸征信邊界
據公開信息,信聯的數據來源于“200多家網貸公司、8000多家縣域的小貸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聚焦于互聯網信貸數據,與側重傳統銀行的央行征信中心形成差異化互補。由于并未接入社交、電商等商業化數據,信聯的定位仍然是信貸征信。
數據采集模式:互惠與共享
同為央行下轄個人征信機構,在數據采集上,應該會與央行征信中心同出一轍,即堅持互惠與全面共享原則。申請使用信聯數據的互聯網信貸機構,需要承擔向信聯報送數據的義務,全面共享,按需查詢。
互聯網放貸機構,苦缺乏統一的信用征信數據久矣,信聯的誕生恰逢其時,是一種剛需,加上分散的股權結構能夠保證其中立性和客觀性,可以打消報送機構有關信息保密和安全的擔憂,相關機構報送數據的積極性是不用擔心的。
使命:破除政務數據孤島
有統計顯示,社會上80%以上的信息掌握在各級政府部門手里,既包括公安、學歷學籍、社保、公積金、稅務等正面信息,也包括司法判決等負面信息,此外,通信、水電、金融等國企巨頭手中也掌握大量信息。這些信息的采集與整合,是構建社會誠信體系必不可少的一環。
很多機構都在做這件事,比如很多大數據公司、互聯網機構、商業銀行等都在對接政務數據,但個人征信牌照的價值在于名正言順。由信聯來做這件事,政府和央企在數據隱私和保護等方面的顧慮會低很多。
所以,破除政務數據信息孤島,有沒有可能成為信聯下一步的使命呢?大概率是有的。
前景:成為巨頭指日可待
征信服務的邏輯在于,接入的機構越多,數據質量越好,越能吸引潛在的機構接入,形成正向的循環。在互聯網信貸征信領域,信聯在可預見的未來仍缺乏有效的對手,數據的積累可以呈指數型增加,成長為巨頭指日可待。
大數據公司的出路與前景
“待到秋來九月八,我花開后百花殺”。征信領域存在天然的規模效應,強者恒強,信聯一出,在牌照加持下會越來越強,信聯越強,其他機構越弱,不難預見,其他大數據公司在信貸征信領域的野心基本可以歇一歇了。
央行副行長潘功勝曾談到,“無所不包的全面征信只是一個理想狀態,而差異化發展的道路卻是征信業發展的一種常態”,其他大數據公司的出路便在差異化上。
一方面,弱化信用風險,重點布局欺詐風險。從接入的數據看,信聯的業務邊界很清楚,集中于信用風險評估,欺詐風險基本空了出來。而欺詐風險有著不亞于信用風險的市場空間,比如消費金融領域的騙貸欺詐、支付領域的賬戶盜用、促銷領域的羊毛黨、營銷領域的流量欺詐等等。
相比信用風險,欺詐風險可以存在于業務流程的每一個環節,對數據的需求多多益善,恰恰是大數據公司的強項。社交數據、電商數據等商業信息,在信用風險評估上的有效性存在很大爭議,但在欺詐風險防范上,效果則是有目共睹,便是這個邏輯。
另一方面,加大在社會誠信領域布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曾指出了當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如“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時有發生,商業欺詐、制假售假、偷逃騙稅、虛報冒領、學術不端”等,這些問題的緩解,需要社會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大數據公司有望在其中發揮重要作用。
以美國征信機構為例,其業務早已不局限于金融行業,通過向政府、教育、醫療、保險、電信等行業提供市場營銷、決策分析、人力資源、商業信息平臺等信用衍生服務,營收占比已經超過50%。
只是,涉足社會誠信領域,要重視公正性問題,牢記監管箴言,“征信業務活動應充分體現社會的公平正義,確保政治上的正確性,……不能當作把人分為不同階層、不同群體的工具”,在此基礎上,不妨大膽創新、積極探索。
最后,說一說前景。無論是欺詐風險還是社會誠信領域,市場空間是足夠的,在信息保護做到位的基礎上,大數據公司不愁活不下去,但活得如何,依舊是各憑本事。在任何一個行業,分化都是永恒的。
【來源:洪言微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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