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過了備案這關 就可以閉眼投了?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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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網貸政策落地速度明顯加快,各大地區驗收細則出來,甚至有地區已經率先做了一些平臺的驗收工作,并公示了擬備案名單。
比如廈門,2017的年末廈門金融工作辦公室公示了5家。
如果真落實下來:
如題所問:過了備案這關的網貸平臺,可以放心投嗎?
大家太過倚重“驗收備案”,甚至將之打上“安全”“可信”的標簽。因為這點平臺也幾乎軍備賽的,全力進發備案。為了就是取得上岸的門票。
這里不得不潑點冷水,也提前打個預防針:備案不保安全。
雖然備案驗收能對平臺做多層審核。但能備案的,不一定安全。
這里跟大家拆解一下實際的備案。
備案監管看似上面一紙定奪,實際是個非常龐大復雜的工程。網貸又是個新生事物,當差的公務員可能都是現學的,懂的人可能都沒幾個。
何況金融辦監管的業務范圍,不僅有網貸、還有支付、互聯網理財、網絡信貸等等。
監管人力上非常不足。
因此,過去我們常常碰到新聞里引述“某金融內部人士”驚心動魄的判定后,多半都是虛驚。
也能看到出臺的文件里,會出現很多“模糊”條款,甚至不能落地條款。是因為給備案的監管背后也只是一群凡人而已。
何況因為帶金融屬性的網貸,本身判定上有很強的不確定性。
那么,要怎么監管呢?
監管采取了非常聰明的博弈法則。將備案環節一一做了拆分,進行平臺的一一過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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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放到銀行,要備案必須上銀行存管。
銀行賴以生存的根本,就是信譽。監管博弈的就是:銀行要接網貸平臺的存管逐利,會經過甄選才予以放行。
即便監管給銀行開了綠色通道,明確:P2P出問題,與存管銀行無關。銀行也必定愛惜自家羽毛,對網貸平臺做一輪篩選。
這你可能要吐槽:很多存管雷啊。這沒錯,但也不能否認絕大多數銀行存管平臺有強得多的經受考驗的能力。
無疑放松門檻,攤上存管雷的銀行自食其果。投資人不認可,基本在行業內生意就衰了。
盡管銀行的公關能力很強,但這種信譽的損壞,也需要很長時間才能修補。
監管博弈的就是這種:謹慎賺錢的自我約束。
二是:下放到律師事務所。
備案進程,必須有律所法律意見書。
那基本驗收備案前,律所已經幫忙過了一遍。這種過濾靠譜嗎?
這種事,給律所錢不就妥當了么?
怎么說呢?很微妙。
平臺付費律所,輔助備案。律所其實是平臺的利益關聯方。總不能給了錢,最后出具的意見書是否定的吧。
說不好聽的:律所有可能干著廣告公司的事,盡幫平臺做包裝了。
其實,在筆者看來做什么樣的意見書,不重要;甚至做包裝都沒問題。重要的是給出的意見,律所要為此負責、為此做信譽擔保。
如果律所想要長期吃這碗飯,就不得不謹慎小心。盡量為減少自己的失信風險而督促平臺,做最接靠近合規驗收標準的整改、做最靠近自己所出意見方向調整。
畢竟除了律所過濾,最終拍板備案的還是監管層。完全不合實際的意見書,律所恐怕也沒法這么赤裸的自我打臉。
因著這樣微妙博弈,律所可能是整改落地到平臺,重要的中間一環。他們都是監管政策下來后,第一批做細節解讀的人群。
除此之外,驗收備案的拆解,還有各種證書:網絡安全等級證書、ICP證、電子合同簽章等等。
這其中已經有不少已經淪為公開叫賣的增信工具,可信的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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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監管備案的背后,還有更有強制措施與威嚴的經偵排查。細節公開的不多,但我們基本能了解:能驗收備案,絕非政策出臺-執行-驗收這么簡單。一定是過多輪過濾的結果。
但經偵排查,就會排除掉所有風險因子嗎?不能的。同樣也存在著權衡平臺道德風險、真實業務占比、整體運營風險與造成社會不良等種種因素的博弈。
經過這么多層過濾的備案驗收,實際多借他方增信博弈完成。
對于這,有預測2018年的備案,會出現“國資雷”“存管雷”這樣的騙局。這或有不可避免。
但實際,別說“一條龍服務”的造假式備案、騙局式備案,就算是真正走流程備案的。也不一定長遠安全。
一是備案本身是借多方之力,互相博弈的結果。
二是平臺經營并非恒定不變,而是動態發展的過程。誰能保證平臺操作上合規,經營和業務上不出現問題?
因此,安全投網貸仍然要挑著投。
但對于2018年,筆者認為情況要樂觀很多。監管上來,騙局減少。新平臺成立仍然有,平臺總數量仍然足夠多。
【來源:金評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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