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與Uber翻臉 兩者為自動駕駛技術鬧得不可開交原創
雖然自動駕駛的概念早在幾年前就已經大火,但這一技術直至今天還不算成熟,目前在這一行業內誰掌握了最優的技術就意味著擁有了最高話語權,如今卻似乎成了企業間的陰謀:一直致力于自動駕駛技術研發的谷歌最近卻不是很爽,其自動駕駛創業公司Waymo一紙訴狀將Uber告上了法庭,指責對方竊取了其關鍵的自動駕駛技術。如果這一案件得到審理,相信場面要比蘋果三星之間的法律戰爭更加精彩。
2月25日,據國外媒體報道,本周四,Alphabet旗下自動駕駛汽車公司Waymo起訴Uber,Waymo宣稱Uber竊取與自動駕駛技術有關的商業機密。
一天之后,Uber在聲明中回應稱Waymo的指控“毫無根據”。本周五,Uber新聞發言人在聲明中表示:“我們為團隊所取得的進步深感自豪,我們評估過Waymo的指控,認定它們的指控毫無根據,Waymo只是想阻止競爭對手前進,我們會在法庭上積極抗爭。與此同時,我們會繼續努力,盡早將無人駕駛帶給世界,造福所有人。”
雙方的訴訟案一出,業界為之震驚,不僅無人駕駛領域因為商業機密而產生爭端的案件少有,還因為,谷歌與Uber一向交好。2013年8月,谷歌風投2.58億美元投資Uber。不到一年,在Uber的D輪融資中,谷歌風投又繼續跟投。谷歌成為Uber的股東,在Uber誕生之后提供了各種支持,包括在谷歌地圖中整合Uber的移動專車服務。
但是隨著雙方的業務布局,逐漸涉入對方領域,雙方關系開始降溫。
早些時候,Alphabet旗下負責自動駕駛汽車項目的Waymo公司向Uber提起訴訟,聲稱該公司竊取了Waymo的關鍵技術,使得計算機主導的自動駕駛成為可能。
根據訴訟內容,Uber采用Waymo的技術為自家自動駕駛汽車研發了一套激光雷達系統。這套系統能夠對自動駕駛汽車周圍環境進行檢測。
據稱Waymo花費了六年多時間來研發激光雷達系統,但Uber很快就追趕上來。訴訟稱Uber收購了Waymo前員工AnthonyLevandowski創辦的公司Otto。
訴訟指出,在Anthony Levandowski從Waymo離職之前,其下載了逾14000份機密設計文件,后來這些文件被用于開發Uber自己的激光雷達系統。據悉,還有不少其他Waymo竊取公司敏感信息加入Uber。
Waymo期望通過訴訟讓Uber賠償損失,并阻止這種不公平競爭行為。
但周四Uber指出,即便對簿公堂,也不會停止自動駕駛汽車技術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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