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貸行業“后進生”何去何從?新金融
最近授課較多,來自五湖四海的網貸平臺和互金平臺老板,紛紛打電話,加微信,后臺留言,咨詢的問題讓人驚愕,深感行業一定會大洗牌,今天文章跟大家聊聊出路問題。
1、沒有放貸資質,不要以身試法
有一位南方某城市風控總監打來電話,詢問是否可以用公司賬戶給個人打款,俺不解,接著問道,打款的緣由是什么?答曰:貸款呀,俺不禁頭冒冷汗,心說,這事還敢干,真心膽子大。
雖然自2012年起,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判例告訴眾人,民間組織(無放貸牌照)向社會公開放貸已經不再根據刑法第225條非法經營罪作“犯罪”處理了,但是,不是不違反刑法就能任性而為,在真實社會環境下,此類情形一旦被群眾、競爭對手、監管機關發現,都可能導致整個公司被“取締”的惡劣后果。
P2P本身就是信息中介,還在自身放貸已經不合時宜,甚至冒天下之大不韙了,懇請類似的企業,迅速改正問題,盡快結束非法放貸行為。
2、線下物理網點
據颯姐觀察,小區附近的網貸平臺銷售點,似乎沒有撤并的意思。年底,還開展了一輪針對小區留守老年人的測血壓、送金龍魚的活動,老頭老太排隊注冊,阿彌陀佛,真心膽大。
網貸管理暫行辦法,自2016年8月發布之日起,就已經昭告天下,P2P網絡借貸平臺是不能有物理網點進行銷售行為的。
同時,對于金融知識不足,防范意識不高的老年人而言,對于借貸風險的認識也許不充分,在年長者眼中,網貸就是把錢存在網上拿利息。這樣的行為無疑是危險的,盡快把物理網點清理或者改成非銷售用途,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
請某些網貸平臺不要以身試法。
3、轉身進入保險等行業,未嘗不可
也有資產管理公司的老總來電,他們擁有廣袤的銷售地推團隊,建制全面,全國劃分N個大區,還有區域代理和一線人員,并且有嚴格的薪酬獎懲機制,運行良好,實在不忍心把多年打拼的兄弟們“遣散”。
既然網絡借貸這個行業的規范具體而明確,地推模式已經被負面評價,那么,如果還是堅持要拿下網絡借貸平臺備案這張牌,就必須剝離以前的諸位兄弟。
進一步說,可以設立金控集團統籌整體業務,每個業務條線有不同的法人主體(單獨注冊公司)承接,其中,P2P板塊有一個獨立核算的主體進行申請備案等工作,以前的銷售人員剝離到保險銷售等板塊,各得其所。
縱觀這些年金融監管形勢變化,我們可以發現,分業監管下的企業行為應當遵守分業經營的思路,不是不允許“協同效應”,而是讓每個業務線有能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的能力,一旦一個業務線出現問題,不會影響大局,將企業拖垮,造成兌付不能等情形,杜絕讓企業面臨更大的聲譽和刑法風險。
結語
綜上,這些年我們服務的都是互金各板塊的頭部企業,對于后進生的關懷不足。通過這一段時間的咨詢和探訪,我們發現其實后進生更需要正確引導和保護。
在此呼吁地方監管機關和協會,對于網絡借貸平臺等企業,留有足夠的耐心,爭取幫扶他們從灰色走向光明,不至于形成地方不穩定的因素。
凡事有陰陽,我們不能說不合規不合法的企業就不應該存在,因為,存在即合理,必然有其存在的客觀意義,既然如此,我們就不能只帶著頭部企業奔向康莊大道,也要顧及長尾的企業,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來源:金融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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