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狂搶地王,有規不循為什么管不住?金融
六年,一個樓市的小輪回。面對近乎同樣的場景,一線、二線城市房價的猛烈飆升,央企搶奪地王的勇猛異常,我們不禁要問,為什么“退房令”已發出六年,早應退出樓市的央企不僅沒退出,反而屢屢高價角逐地王呢?
5月27日,總價高達123.18億元的“全國總價地王”杭州“奧體”地塊,最終被央企信達地產和萬科的聯合體攬入懷中。而僅僅數天之后,6月1日,央企信達地產在上海寶山區一地塊以303%的溢價(總價58.05億元),再次刷新今年上海土地市場的溢價紀錄。
每一次樓市發“高燒”,除了較為寬松的貨幣政策之外,均伴隨著央企瘋狂搶奪地王的強力助推。據中原地產統計數據顯示,截止5月23日,全國年內成交總價最高的50宗地王,有27宗被央企和國企獲得,另據《證券日報》報道,央企聯手上市公司,已經拿下逾八成的地王。
其實,央企搶奪地王大幅推高地價和房價,早已成為我國房地產市場近10年來的奇葩景觀,只不過在樓市升溫時更顯刺眼和瘋狂。早在2010年,面對其時樓市的過于狂熱、央企搶奪地王的過于兇猛,國資委就嚴令要求78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退出房地產領域,僅保留16家主業為房地產的央企(后增加至21家)。
但是,六年過去了,我們遺憾地發現,相當一部分早應退出房地產領域的央企,事實不僅沒有退出,反而加大了房地產領域的投資力度,央企瘋狂搶奪地王、推高房價的亂價,不僅沒有有效抑制,反而更為變態加溫。
“退房令”頒發六年以無疾而終收場,值得國資委、以及其他部門深刻反思。在“退房令”頒發之后,為什么相當一部分央企仍能“頂風作案”,這究竟是相關部門的管控不力所導致,還是部分央企、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的利益牽扯所導致?對此,我們有必要仔細厘清、并推出更具可行性的管控方案,如果是央企刻意的明知故犯,那么,起碼應祭出行政層面的處罰措施,如果是涉及到相關部門之間的利益牽扯,那么則有必要上升到再高層面的頂層設計。否則,面對“退房令”持續地有令不行,相關部門的公信力何在。
“退房令”的無奈爛尾,與相關部門的管控軟約束直接相關。除此之外,當下央企之所以頻頻搶奪地王、置投資風險于不顧,還與其一貫存在的預算軟約束有關。
道理很簡單,對于主業并非房地產、卻又屢屢參與地王搶奪的央企,其在年初上報的投資預算中,絕對不可能將投資房地產的大筆預算支出列入其中,而只可能是以擴大主業規模或技術創新等名目先行虛列,最終再將這部分投資預算轉移到真實的房地產投資。對于這種財務預算支出亂象,相關部門亦應提高警惕,如果不能及時治理央企的投資預算軟約束,那么,事實不僅會擾亂房地產市場的有序調控,而且,更會加大這部分央企的運行風險,當前相當一部分央企的負債率已經高達80%左右,在負債率如此企高的情況下,仍然超高溢價地去搶奪地王,未來一旦樓市的泡沫刺破,這部分央企很容易會迎來資不抵債的窘境。
之于當下而言,針對“退房令”持續的有規不循、央企頻頻搶奪地王的亂象,無論是基于引導房地產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還是基于強化政策公信力,相關主管部門均應對此提高警惕,盡快形成、并全面落實系統的閉環式管控思路。
本文作為社論發于《新京報》,標題和內文有小幅調
作者:楊國英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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