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人日報的報道,2018 年 10 月 1 日起,食品生產中不得使用 "QS" 標志,取而代之的是 "SC" 加 14 位阿拉伯數字。
據悉,新《食品安全法》2015 年 10 月 1 日開始施行,《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也同步實施,辦法規定,食品 "QS" 標志已在三年內逐步取消。而今年正是辦法實施的第三年,因此在今年 10 月 1 日后,新獲證食品生產者應當在食品包裝或者標簽上標注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不再標注 "QS" 標志。
據介紹,取消食品 QS 標志是嚴格執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因為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包裝上應當標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沒有要求標注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完全可以達到識別、查詢的目的,取消 QS 標志最終有利于增強食品生產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
【來源:IT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