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行業監管政策下 仍有部分違規理財產品未下架新金融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29號文”3月底下發之后,目前網貸(P2P)市場存在兩大問題是:部分違規理財產品仍未下架;沒有持牌的P2P面臨無牌照可買局面。
事實上,無論是發行資產管理產品還是銷售資產管理產品,必須持牌經營,即持有監管部門頒發的資產管理業務牌照或資產管理產品代銷牌照。據業內人士透露,在“資管業務必須持牌”的監管要求之下,如今想要拿到基金代銷牌照難上加難。
部分違規產品仍未清理
P2P平臺如何整改,何時完成備案?至今尚無準確答案。自3月28日29號文下發后,“P2P平臺需持牌經營”“未經許可不得以‘定向委托計劃’、‘收益權轉讓’等方式公開募集資金”等問題備受關注。
記者注意到,仍有一些P2P平臺與金交所合作銷售理財產品,同時,“定向委投”“收益權轉讓”等違規理財產品尚未及時清理。據悉,一家名為投資派的網貸平臺,“派派保”系列產品均在金融資產交易所掛牌發行。
此外,據網貸天眼不完全統計,截至4月4日,有4家平臺發售定向委托產品,2家平臺發售收益權轉讓產品,2家平臺發售金交所產品。
想拿基金代銷牌照
難上加難業內人士表示,機構需要根據具體銷售的產品分別去申請相應牌照或資質,比如基金銷售資質、保險經紀/代理資質、私募資質等。而對大量的互聯網平臺、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以及地方金融交易中心,取得資管產品代銷資格——例如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可繼續代銷相關產品,但均沒有資格發行資管產品。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表示,29號文的核心要求就是“持牌經營”。無論是發行資產管理產品還是銷售資產管理產品,必須持牌經營,即持有中央金融管理部門頒發資產管理業務牌照或資產管理產品代銷牌照。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政府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門發放的一些許可,并不算牌照。
據最新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共有376家公司獲得基金代銷牌照,其中剔除銀行、證券、保險、期貨四類金融機構,共計116家第三方理財機構獲得基金代銷牌照。
據業內人士透露,基金代銷牌照價格之前被炒到8000萬元左右。在“資管業務必須持牌”的監管要求之下,對于非持牌金融機構來說,現在想要拿到基金代銷牌照難上加難。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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