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資管亂象迎來強監管 部分平臺或將出局金融
醞釀已久的大資管監管標準——《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指導意見》)終于亮相。其中要求,資產管理業務作為金融業務,屬于特許經營行業,必須納入金融監管。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銷售資產管理產品。
東北證券研究總監付立春昨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金融資管屬于金融屬性很強的一類業務,即使是通過互聯網或者其它形式開展營銷等相關業務鏈中的一部分,但本質仍屬于金融業務,一些非金融機構,特別是沒有在監管范圍之內,沒有準入和經營資質而進入行業,就可能存在各種各樣的風險,如資金實力、資本充足率、抗風險能力、可持續經營能力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缺陷,很可能隨時出現問題。
除基礎條件外,付立春表示,在經營方面,非金融機構從事相應業務的專業性很難保證。
同時,付立春認為,很多從事相關業務的公司起步晚,大多屬于創業型公司,其本身經營理念也存在一定問題,容易導致經營的短視化,引發社會問題。
由于非金融機構并未在監管范圍內,因此,付立春表示,互聯網金融機構的廣告宣傳,部分存在誤導投資者、回避風險和混淆概念的嫌疑,這種不規范的行為會擠出很多金融機構正常業務的開展,因此,納入監管十分必要。另外,據記者了解,當前除了互聯網企業開展資管業務活躍之外,為了規避監管,部分新增P2P網絡借貸平臺多以科技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名義進行P2P業務。
據國家互金專委會秘書長吳震17日在“2017年互聯網金融合規與創新論壇”上介紹,近兩個月新上線平臺22家,運營主體類型為“網絡科技公司”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平臺13家,還有4家運營主體為“金融服務有限公司”。
天風證券金融工程研究團隊表示,近年來,一些互聯網金融產品在發展過程中偏離合規發展軌道,為了牟取利益進行非法集資、詐騙活動,嚴重危害了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業態,擾亂了行業的秩序。互聯網金融產品受到監督,對促進社會資金流動、降低行業整體融資成本、提升金融服務覆蓋面等方面起著積極作用,使得互聯網金融真正成為傳統金融的一個有效補充。
【來源:網貸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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