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輕博客LOFTER已死觀點
【砍柴網推薦】LOFTER是網易2011年模仿國外流行的Tumblr推出的一款輕博客產品,在經過與點點網、新浪Qing、盛大推他多年競爭以后,LOFTER已經成為了國內輕博客產品中體驗最佳的一家。LOFTER今年4月3日推出高品質原創作品售賣平臺“LOFTER ART”,試水藝術品電商,尋求LOFTER盈利模式。
不可否認,LOFTER的確用戶體驗非常好,讓人愛不釋手,筆者甚至也經常向身邊的人推薦這一款產品。然而,在筆者看來,在移動互聯網的大潮中,LOFTER將會被吞沒。
如今,LOFTER已經成為眾多文青和攝影師聚集的平臺,擁有一大批攝影、繪畫、藝術、音樂、生活各種領域的原創作者,產生了一批高質量的圖文內容。 LOFTER不像微博、朋友圈、QZONE一樣充斥著瞬間的碎片化,更像是一條安靜的長廊或者是一本珍貴的私人筆記,有涵養、有沉淀、不喧囂,兀自在那散發著獨具魅力的綽約風姿。但是由于LOFTER用戶不成規模,缺乏商業模式,而且只是網易公司的邊緣產品,這些原因注定了LOFTER只是一個“小而美”的易碎品。
用戶不成規模
LOFTER雖然有大量文青和攝影師聚集,但終究是一個小眾產品。而LOFTER的過于小眾化又是網易自身平臺較低導致的,網易向LOFTER導入用戶只能依靠多年經營的網易郵箱,相比Qing從微博導入用戶而言,LOFTER從網易郵箱導入的用戶簡直少之又少。
而且LOFTER和相比微信、微博這一類用戶數量為億級的超級應用,相差了N個數量級。而即使是在微博、微信這種超級應用都難以定位自己盈利模式的今天,如此小眾的LOFRER的商業化道路更加遙遠?
LOFTER今年4月3日推出高品質原創作品售賣平臺“LOFTER ART”,試水藝術品電商,尋求LOFTER盈利模式。然而,在筆者看來,LOFTER ART雖然是對內容生產者激勵回饋,但是LOFTER ART也只會是LOFTER這一小圈子中更小眾的購買行為。對于輕博客這一產品來說,在當今微博、微信盛行的移動互聯網時代,已經只是一頭白堊紀的恐龍,LOFTER只會是用戶手中的一本精美的老日記。
沒有商業模式
LOFTER曾經考慮過出售在線廣告這一模式,甚至不少人對這種商業模式非常贊同。然而在筆者看來,出售在線廣告這一模式早有失敗的先例。
國外的輕博客Tumblr在2013年被雅虎收購以后,就走上了在線廣告盈利的模式。雖然Tumblr CEO大衛·卡普(David Karp)曾經表示在出售在線廣告方面,Tumblr將不走尋常路,然而所謂的“投放的有創意的廣告,保證Tumblr的純潔性”依舊讓用戶不滿。出售在線廣告這一盈利模式背離了眾多文藝青年的初衷,挑戰了文青們的核心價值,大量用戶甚至開始逃離TUMBLR。而這在國內也有實例,微博在在迎來了“微博推廣”的時代,大量企業廣告霸道地出現在首頁的信息流中,跳不過刪不掉,倒逼一些用戶離開微博,可謂是其誕生以來最為糟糕的用戶體驗。
有人建議LOFTER學習同樣聚集著文藝青年的豆瓣,采用CPS推廣模式實現盈利。豆瓣與卓越亞馬遜、當當網等電商合作,當用戶通過豆瓣提供的電子商務網站圖書的鏈接發生購買行為后,豆瓣可以得到相應的分成。2012年5月豆瓣上線在線購票功能,這是充分整合豆瓣電影這一優勢資源,通過分成盈利的又一個實例。然而LOFTER的注冊用戶規模比豆瓣還要小,采用這一文藝的盈利模式已是空談。對LOFTER來說,學習豆瓣讀書、豆瓣電影的CPS推廣模式也已經失去先機。而且而且已經有豆瓣把持著行業先機,LOFTER也很難在其中分一杯羹。
網易邊緣產品
LOFTER只是大佬的延伸,人人的小站、新浪的Qing都是如此,產品推出之初其意義就在于用戶的捆綁、內容的拓展、體驗的連續性。 LOFTER對于丁磊來說,只不過是和網易豬肉一樣的邊緣產品。LOFTER即使試水藝術品電商,開辟LOFTER ART也無法彌補自身運營成本。網易公司的贏利點早已轉移到游戲業務之上。
“近幾年游戲占公司整體盈利的水平一直徘徊在八成到九成之間,”網易科技CEO丁磊說,自己確實考慮過除了網游之外,如何開辟“第二戰場”。LOFTER的生存也只能靠網易游戲業務的填補。LOFTER的商業化道路依舊漫漫。
總結:
雖然整體來看,無論是在PC端還是在移動端,LOFTER的UI交互、視覺設計都是目前國內輕博客中最好的,LOFTER的原創內容也是國內輕博客中最優質的,LOFTER在國內國內輕博客中最具發展潛力的。然而LOFTER用戶不成規模,缺乏商業模式,而且只是網易公司的邊緣產品,這些原因注定了LOFTER只是一個“小而美”的易碎品。LOFTER必死,即使筆者自己也喜歡LOFTER。
(吳俊宇 首發于新銳科技媒體砍柴網,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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