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備案倒計時 超半數平臺或將在洗牌中掉隊金融
山雨欲來風滿樓,P2P備案的暴風終于吹過來了!
日前,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已向各地P2P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下發《關于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簡稱“57號文件”),明確劃定了P2P備案時間表。這意味著備案進入實操階段,P2P將結束“野蠻生長”的時代。
多地通報P2P備案進展
12月13日下發的“57號文件”提出,各地要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轄區內主要網貸機構備案工作,最遲應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在該文件下發后的一周之內,就有多地推進或回報了P2P備案的進展情況。
昨日,浙江就網貸機構管理及備案征求意見,這也是“57號文件”下發以來的第一份地方性網貸機構備案征求意見稿。該征求意見稿強調,備案登記不構成對機構經營能力、合規程度、資信狀況的認可和評價。新設機構備案登記申請需要六道程序,包括經營范圍中明確網貸信息中介等相關內容等。浙江版備案細則明確指出,本實施細則發布前已經設立并開展經營的網貸機構,應當依據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有關要求,在完成分類處置后再申請備案登記。
12月18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北京市金融局、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召開“P2P網絡借貸中司法審判、行政監管和行業自律”新聞通報會。北京金融局風險管理處處長郝剛表示,目前已經起草驗收工作方案,將對已下發整改通知書的網貸機構按標準逐項驗收。與驗收、備案登記同步進行的,還有構建網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監管系統,該系統可實現產品的實時登記、信息的及時披露。
超半數平臺或無法備案
隨著“57號文件”落地以及各地備案政策的逐步出爐,曾經“野蠻生長”的P2P生存模式將不復存在,網貸行業將出現大浪淘沙的局面。
盈燦咨詢分析師張葉霞預計,“在備案過程中,會有超過半數的網貸平臺被淘汰。”
“57號文件”明確指出多種情形不得備案,“整改驗收合格一家,就備案一家。”其中,2016年8月24日后新設的P2P平臺,本次網貸整治期間原則上不予備案登記;自始未納入本次整治的各類機構,在整改驗收期間提出備案申請的,各地整治辦不得進行驗收及備案登記;自2016年8月24日不再違反《P2P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十三項禁止性行為及單一借款人上線的規定,但相應存量業務未化解完成的P2P,不得備案登記;開展過涉及首付貸、校園貸、現金貸等有關業務的P2P,應暫停新業務,逐步壓縮存量,否則不予備案。
“現在仍存在1900多家P2P平臺,最終成功備案的可能不超過1000家。”張葉霞預計,明年6月以后仍可能會新批備案平臺,但也存在“收緊”的可能。
“未來的網貸監管,將從非常態的行業糾偏向常態化的監管穩步過渡。”嘉石榴CEO樓曉岸表示,經過最后一輪市場與政策的雙重驅動出清后,網貸行業將成為互聯網金融領域的一大重要分支,以其金融信息中介的屬性、小額分散的融資特征,服務好實體經濟,在助力小微企業健康發展上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
■新聞鏈接
北京三部門聯合通報顯示 今年受理P2P案件達高峰水平
北京晨報訊(記者 姜樊)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北京金融工作局與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日前發布聯合通報稱,今年受理P2P案件已達高峰水平,審理P2P借貸案件存在三大審理難點。
數據顯示,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及轄區法院共受理P2P網絡借貸糾紛案件2萬余件,以一審案件為主。2015年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轄區受理案件只有二三十件,但2016年起集中爆發,到2017年達高峰水平,截至12月中旬已受理案件近1.5萬件。
在審理方面,P2P網絡借貸糾紛案主要存在四大特征:一是平臺作為訴訟一方主體參與訴訟;二是案件標的額較小;三是案件管轄權相對集中,缺席審理比例較高;四是上訴率低。
“目前P2P網絡借貸案件的審理存在三大難點。”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是涉及法律關系復雜,司法認定存在困難;二是司法對電子證據的審查與認定經驗不足;三是平臺違規操作普遍,裁判尺度難以確定。
對此,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北京金融工作局與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提出三點建議:一是加強疑難問題研究,統一裁判尺度;二是跟進監管政策,轉變審理思路;三是建立協調機制,形成監管合力。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姜樊】
1.砍柴網遵循行業規范,任何轉載的稿件都會明確標注作者和來源;2.砍柴網的原創文章,請轉載時務必注明文章作者和"來源:砍柴網",不尊重原創的行為砍柴網或將追究責任;3.作者投稿可能會經砍柴網編輯修改或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