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比特幣和ICO,區分它們沒那么難區塊鏈
在剛剛過去的2017年上半年,我國ICO市場迎來新一輪,現在看來也是最后一輪爆發性增長,半年內融資規模折合人民幣達26.16億元,不斷有新的ICO項目出現刷新“融資總額”和“收益回報”的歷史新高,在ICO行業一度有“投 ICO 沒到10倍收益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投了ICO”的說法,行業浮躁可見一斑。如今,一紙監管令文既下,所有ICO項目面臨取締、清退,短短幾個小時內甚至有ICO項目市值下跌了90%以上,圍觀者大有“眼看他起高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的驚詫和唏噓。
我曾在一個多月寫過一篇《區塊鏈創造了ICO但無法守護ICO》,對區塊鏈技術、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數字代幣——比特幣、基于區塊鏈技術的創新融資手段——ICO做了詳細的區分解讀,然而,時至今日,ICO全面坍塌之時,仍然有遠方的朋友抱著或是看熱鬧或是擔心的態度問到我這里,說,ICO死了,區塊鏈是不是也要被封殺了?比特幣是不是也要黃了? ……
對于此類諸如“互聯網P2P不行了,互聯網技術是不是要被封殺了?互聯網支付是不是也不能做了?”的門外漢問題……在翻了一個大大的白眼之后,深吸一口氣……還是決定以夏天太陽般的熱情再來進行一次基礎概念的普及。
首先,我們可以簡單做出以下類比:
本質上,區塊鏈是在互聯網技術的基礎上發展出來的新一代底層技術,比特幣則是在區塊鏈技術基礎上形成的第一代核心基礎應用,是一種不需要中介參與的點對點的電子支付系統。目前,比特幣區塊鏈已逐漸成為眾多應用的底層架構,猶如互聯網支付應用為互聯網理財、互聯網電子商務、O2O等商業模式創新打下必要基礎。
而ICO則是基于區塊鏈+智能合約技術的一種新的融資模式,如果其能夠得到健康、有序的發展,將為部分優秀的區塊鏈應用加速開發爭取到有利的資金支持,如同P2P融資模式的設計理念也正是為部分良好的項目開發吸納到更高效、低成本的民間資金;而如果ICO無法按照設計理念運行,區塊鏈應用仍然可以依照傳統的VC融資路徑進行融資,并不會對區塊鏈應用發展造成毀滅性影響,更不會對比特幣、區塊鏈技術架構的發展造成任何制約。這就好比,互聯網支付的發展推動了P2P融資的發展,但P2P融資發展受阻并不會影響互聯網支付在其他眾多領域取得成績。區塊鏈、比特幣和ICO壓根不是一個層級上的概念。
以上的類比是為了能通俗形象的把概念展開,并非十分嚴謹,畢竟,比特幣除了支付的工具屬性,還有資產價值屬性。比特幣、區塊鏈、ICO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兒,是怎么發展起來的,我們可以通過幾個重要的維度來了解。
1. 區塊鏈為比特幣而生,但比特幣僅僅是區塊鏈眾多應用中的其中一個
2008年11月,一個化名中本聰的人發表《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首次提出了比特幣的概念。中本聰在論文中闡述了希望可以創建一套“基于密碼學原理而不基于信用,使得任何達成一致的雙方能夠直接進行支付,不需要第三方中介參與”的電子支付系統。
本質上,比特幣是一種新的支付手段,這種創新的核心在于依靠一種獨特的運行系統去除了支付交易對中心機構的依賴,即不再需要中心機構擔任賬戶開立、交易審核、賬戶余額變動記錄等等職責,實現了用戶與用戶之間點對點的直接交易。
比特幣所依靠的這種獨特的運行系統則是區塊鏈。
事實上,從2009年1月比特幣正式上線運行到2013年這幾年間,全球基本處于“只談比特幣,不知區塊鏈”的狀態。直到2014年-2015年間,隨著比特幣運行系統在全球范圍內展現出強大的安全可靠性能,其底層技術區塊鏈才開始成為各大金融機構、IT巨頭爭相研究的對象。這個時候的區塊鏈已經開始被用于構建銀行間的支付清結算等基礎金融設施,其中,由區塊鏈科技初創企業R3CEV發起建立R3區塊鏈聯盟,致力于為區塊鏈技術在銀行業中的使用制定行業標準和協議,包括富國銀行、美國銀行、紐約梅隆銀行、花旗銀行等在內的多個國家主流銀行加入其中。Linux基金會牽頭的Hyperledger超級賬本項目則致力于打造新一代開源的區塊鏈平臺,推動業界工業級區塊鏈技術標準,加速區塊鏈全球產業化進程。
區塊鏈技術在中國迎來第一個小**則是在2015年的下半年,幾乎整個創投圈看金融方向的投資經理不談區塊鏈+金融,就是缺乏基本行業sense。一時間,區塊鏈支付、區塊鏈票據、區塊鏈保險、區塊鏈供應鏈金融等創業公司大量涌現出來。至2016年12月,國務院將區塊鏈技術納入“十三五”規劃則首次將區塊鏈技術升級到國家戰略高度,后續央行推出基于區塊鏈的數字票據交易平臺、工信部發布首個《區塊鏈參考架構》等舉措,極大推動了我國區塊鏈產業化進程。現階段的區塊鏈技術,除了金融領域,在電子存證、產品溯源防偽、供應鏈管理、物聯網等多個方向都擁有創新應用。
區塊鏈,早已經不僅是比特幣的區塊鏈。
2. 比特幣不是貨幣,而是一種新的、可選的支付手段和儲備資產
貨幣的形成、發展歷史源遠流長,時至今日,對于貨幣的定位仍然有不同的學派主張。通常,我們對貨幣的劃分是通過判斷其是否履行貨幣職能來進行的。而現階段的比特幣價格極其不穩定,顯然不能夠履行貨幣“價值尺度”的核心職能,也就是無法用比特幣對其他商品和勞務進行標價。所以,比特幣雖然叫做“幣”,但是卻不能劃分到“貨幣”的范疇。
那我們回到根本,中本聰把比特幣創造出來,是為了要解決哪些問題?比特幣的價格從不到1美元上漲到現在的26552元人民幣(OKCoin幣行最新行情數據),其背后的價值基礎又是什么?
稍微了解過比特幣的朋友,肯定知道比特幣最核心的三個特點是,總量恒定抗通脹、跨境無障礙、一定的匿名性。
匿名性這一點,長久以來受到廣大媒體和群眾詬病,說比特幣最大的價值就是利用匿名性做非法交易,事實上,中本聰并非為了比特幣匿名而匿名,而是要實現交易可追溯的必要輔助手段。簡單講,比特幣所有的交易行為都被記錄在一個共享公開的大賬本上,任何人都能看的到,如果每個地址都有明確的身份的話,也就是會把所有人的所有交易行為對全世界公開,所以匿名性是對個人基礎隱私的一種保護。并且,非常關鍵的是,比特幣的匿名性并非是絕對的,通過關聯交易和實名提現等手段能夠對比特幣實際持有人進行追蹤鎖定,而隨著比特幣全球監管的進一步統一,比特幣的追蹤控制能力還將得到大幅度提升。正是因為比特幣的匿名性能夠進行有效控制,所以才會出現Zerocoin、CryptoNote、Bytecoin等致力于實現完全匿名性的競爭幣。
那么,從總量恒定抗通脹、跨境無障礙來看比特幣,我們或許不難發現中本聰的初心:在全球貨幣缺錨濫發失信任的背景下,打造出一種總量恒定抗通脹的類似于黃金的新一代全球儲備性資產;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中,打造出一種高效、低成本的跨境支付手段。
回顧比特幣發展之初幾個重要的價格增長點:2013年4月,塞浦路斯債務危機,儲戶人人自危,比特幣成為歐洲避險資產,短短幾天從30多美元飆漲到265美元。同年,Circle、Coinbase、Bitpay等科技初創企業開始大力發展比特幣跨境支付、零售商戶支付等,比特幣價格于2013年底突破1000美元。
比特幣的基礎價值正在于,全球新一代的支付手段和儲備資產。
曾有一個大膽的測算,如果比特幣能夠完全代替黃金成為全球新一代儲備資產,按照全球比特幣可開采總量為2100萬個,全球黃金總量為171300噸(湯森路透GFMS數據),即最好情況下有55億盎司可被開采,那么理論上,1個比特幣與1盎司黃金的兌換比例將高達1:261。按照當前的黃金價格折算,1個比特幣的價格可達約34.3萬美元。
當然,當前的比特幣作為一個僅靠開源社區的技術工程師維護的互聯網產物,其技術的可靠性和運行維護的可控性還存在巨大的改進空間,比特幣是否能夠實現其終極理想,還是一個巨大的問號。并且,現階段,仍然有大量比特幣投資者僅僅是為了短期投機獲益而購買比特幣。我們在這里論述的,僅僅是,比特幣的初始意義和價值基礎,以及未來成就的可能性。
3. 區塊鏈不是單一的技術創新,而是一套融合技術解決方案,自信任的規則創新才是它的靈魂
區塊鏈是基于P2P通訊、非對稱加密算法、分布式數據庫原有技術,融入了創新共識算法的新的融合技術解決方案。其中最偉大的創新在于,用共識算法信任取代了權威信任,以遵守共識規則的隨機第三方來代替傳統中心機構來維護體系的運行,從而實現了去中心化的自信任交易環境。
什么是共識算法?其實,就是一套讓尊重共識規則的參與者利益最大化、讓破壞規則者從根本上經濟不合理,從而保障盡可能多的參與者能夠自發自愿遵守既定規則進行協作的制度設計。這在比特幣區塊鏈中,就體現為:
1)爭取到比特幣交易記賬權的誠實參與者能夠獲得新產生的比特幣和所記錄的交易手續費的獎勵;
2)為了爭取到比特幣記賬權需要付出巨大的算力,算力背后則是礦機設備和高昂電費的投入,且爭取到比特幣記賬權所需要付出的算力大小與整個網絡中算力總量變動成正比;
3)如果不誠實的參與者付出巨大算力成本后爭取到記賬權進行作假,其他誠實參與者可以選擇讓不誠實賬作廢,不誠實參與者將面臨巨大損失,除非整個網絡中的不誠實節點占據多數,聯手使假賬生效;
4)要想控制整個網絡中的多數不誠實參與者使其聯手需要耗費難以想象的巨大成本,并且一旦不誠實參與者占據多數且達成一致,誠實參與者將失去生存空間,整個網絡信任坍塌后,比特幣將失去價值,進而任何交易造假也將失去意義。
是不是很……高級?哈哈。
所以,去中心化是手段,自信任才是目的。
自信任的交易環境,則意味著財富能夠更充分的流動、不同中心主體能夠最大化的協作,以及一種可期待的自由高效的經濟權利分配方式。試想有一天,公司與公司之間的財務往來完全基于區塊鏈自信任系統,將不再需要任何審計、征信等第三方服務機構;甚至有一天,我們所有的個體基于區塊鏈自信任系統進行協作,將不再需要固定的公司雇員關系。
區塊鏈背后的經濟、社會結構變革理念也許才是人類在未來發展中最值得探討的事情。正如有一種對區塊鏈的解讀是,區塊鏈并不是對生產力的改造,而是對生產關系的改造。
4. ICO 是區塊鏈產業發展的階段性產物,ICO大撤退后區塊鏈行業仍將奮勇向前
區塊鏈技術+智能合約技術,能夠使得一些區塊鏈軟件應用自動生成一種內置代幣,用以充當“燃料”維持此軟件的運行。ICO本質上,即是把這種維護軟件必需的代幣預售給廣大的投資者,承諾投資者可以憑借其擁有的代幣享受應用未來的使用權。是一種區塊鏈應用開發者讓渡未來的權力,在早期獲得開發資金支持的行為。
ICO 作為融資手段,最主要的創新基礎是,區塊鏈技術使得ICO發起方所開發的軟件以開源、透明的姿態面向廣大用戶,并且代幣的交易由智能合約自動生成,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資金籌集方濫發、操縱代幣或者產品開發作假等威脅,故而一度在全球流行起來。
但是在諸如NXT、ETH等個別極其成功的ICO項目為投資者實現巨額收益的暴富效應刺激下,整個ICO 行業變得浮躁起來,大量看不懂開源軟件代碼的個人投資者入場,大量ICO發起方過量發行、過早發行代幣,甚至部分ICO項目并不屬于區塊鏈技術應用范疇。可以說,急功近利的投機者極大扭曲了ICO的正常發展,加速了它的死亡。
我們現在還很難斷言,ICO是不是區塊鏈技術的一次失敗的嘗試,這還有待全球各個市場的未來反饋。ICO在中國市場內造成的混亂,給我們最大的啟示意義是,當一個行業的不良從業者泛濫,會極大阻礙這個行業得到可持續的發展。故而,走在時代風口的領先企業,往往肩負的不僅僅是規范自身發展這一任務,還要有帶動整個行業有序、健康發展的情懷和使命。
事實上,當前的ICO投資泡沫與上個世紀90年代的互聯網泡沫何其相似,那個時候,幾乎只要注冊個域名,網頁還沒有成型,就有機會拿到天使投資者捧上來的投資。而第一代奠基互聯網行業發展的核心企業也正是在這樣的泡沫中發展而來。故而,繼ICO泡沫破滅后,真正掌握區塊鏈核心技術與資源的創新力量將恢復對行業發展的引領權,在正蓬勃生長起來的區塊鏈基礎設施上推動新一輪行業秩序的建立。
另外,值得關注的是,繼美國憑借掌握互聯網技術標準制定權實現互聯網時代的快速發展,各國關于區塊鏈技術新一輪先機搶占競賽正在進行。我國區塊鏈行業目前從行業從業者數量、資本投入規模以及全球Top企業占比來看,尚與美國、英國等國家同處于全球領先陣營。若能及時整理目前遇到的 ICO 亂象,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在未來5-10年中,或可爭取到彎道超車的機會。
參照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歷程,或許未來有一天,大部分人仍然講不清楚區塊鏈到底是什么,但卻已經完全信賴、習慣它的存在。當然,如果你愿意深入學習,獨立思考,自主分辨,會是一件更酷也更安全的事情。
【來源:華爾街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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