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微博網友發文爆料稱,在攜程中定機票被收取額外費用,并且無法取消勾選該費用。調查后發現,確有此事,并已成行業規則。
近日,有微博網友@來去之間發文爆料稱,在攜程中定機票被收取額外費用,并且無法取消勾選該費用。
據@來去之間講述,他在攜程上定了一張深圳到石家莊的機票,票價為1037元,當確認訂單后,金額卻變成了1152元。在該訂單頁面右上角可以清楚看到,機票+機場建設費應當為1037+38元,總共應為1073元,然而卻多出了79元的費用。
當點開下方的訂單明細時,明明單獨定的機票直接變成了“成人套餐”,套餐中包括機票、酒店優惠券、機建、燃油附加、貴賓休息室,共5項費用。其中,酒店優惠券和貴賓休息室屬于機票額外收費類目,并且這兩項費用無法取消。
不光是機票,就連高鐵票也被攜程做了“手腳”。在訂單的明細費用表中,多出了一個套餐——VIP優先出票,該套餐收費30元/份。
調查:強賣業務成業內規則
隨后,藍鯨TMT對此事進行調查發現,攜程的確一直存在該問題,并且除了攜程,在旅游類App軟件中這種違規收費行為已成為行業規則,幾乎每家都在收取這樣的費用,且無法取消。
藍鯨TMT先后在攜程、去哪兒、途牛、飛豬、藝龍等熱門軟件中預定北京到深圳的機票,攜程顯示,需要加最低30元的酒店優惠券,并且該類目不能取消選擇。而去哪兒、途牛、飛豬、藝龍分別為,可自主選擇套餐或已取消所有套餐。
去哪兒:套餐可自主選擇
途牛:套餐可自主選擇
飛豬:已取消所有套餐
藝龍:套餐可自主選擇
因此可見,在這5家App中,只有攜程屬強制性購買,其他4家雖然可以自主選擇,但其仍然默認為最低30元優惠券,如用戶不查看很容易進“坑”。如從嚴格來講,他們均違反了《中國消費者權益法》中第四條和第九條之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資源、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強買強賣”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權利”。
2015年12月,微博大V@作業本就曾吐槽攜程網機票訂購服務,稱攜程亂收費。他在微博中稱“千萬別在攜程訂票,到處都是坑,而且都是小字你根本看不清,買個破機票被莫名其妙亂扣錢,誠心祝福你們早日倒閉,盡快關門。”
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在線旅游消費市場由于網絡存在跨地域性、隱蔽性的特點,導致涉及環節眾多、責任相對模糊不清、尚未形成統一行業標準。許多消費者在通過在線旅游網站購買機票或出行產品后,權益易受到侵害,并且維權難,司法途徑有限。同時,在線旅游平臺方面又不愿出來認錯或承擔責任。
“坑”出的財報
在2016年攜程財報中顯示,其全年交通票務營業收入為88億元人民幣,相比2015年增長98%,交通票務的營業收入占攜程2016年總營業收入的幾近一半。
在2016年途牛財報中顯示,其全年其他收入為3.856億元人民幣,較2015年增長201.9%。這一增長主要來源于保險服務費收入、金融收入以及單項旅游產品(如交通和住宿等)傭金收入的增長。
我們不禁想問,攜程和途牛的財務增長難道主要是靠這些強賣的業務所獲得收益?
在2015年第一季度,攜程網聯合總裁兼COO孫潔就曾透露,當時攜程網的活躍用戶為5000萬。如果按當時活躍用戶量計算,每人30元的強制優惠券收費,那么總共則為15億元。
當然,這里的部分費用都給到了合作伙伴,比如保險公司、酒店或機場貴賓廳。但即便是給到合作伙伴,也有大部分利潤入了攜程自己的腰包。去哪兒和途牛在強賣的收入來源方面與攜程如出一轍。
對此,我們希望攜程能夠站出來承認事實,同時,應當還給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的權利。藍鯨TMT將會持續關注此事。
來源:藍鯨T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