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顯示,近日,楊穎與張某等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文書公開。
文書顯示,原告楊穎訴稱,被告張某微博賬號持續使用低俗下流語言對其進行辱罵,還對原告進行毫無事實依據的惡意誹謗。被告發布的言論是對楊穎人格的極端侮辱,已經超出正常人的容忍限度,涉嫌構成對楊穎名譽權的嚴重侵犯。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在案證據可以看出,涉案賬號發布的照片及言論內容指向的是楊穎,涉案言論內容粗鄙不堪,對楊穎進行毫無依據的謾罵侮辱、充斥人身攻擊,構成對楊穎名譽權的侵害。最終,法院裁定被告張某在《人民法院報》刊登聲明致歉,并賠償楊穎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