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封殺分銷商? 真相或許比想象更嚴酷金融
【導讀】7月10日消息,一則微信將一刀切關閉分銷平臺的消息刷爆微商界,該消息稱此次或關閉的分銷包括一級、二級、三級分銷,截止目前微信已關閉3000家微商城的支付功能,10大三級分享平臺。
億邦動力網登錄云在指尖微商城,發現云在指尖的支付功能確實已被關閉,用戶下單支付時無法選擇支付通道。攜優品商城首頁爆出404錯誤,無法登陸。
另有接近微信的多名人士向億邦動力網透露,“整治分銷的說法基本屬實,微信此次確實要動大殺器”。
高返利是直接誘因
一位知名品牌微商城負責人分析,關于導致微信大動干戈的直接誘因是過度誘導性的高額返利返現。
事實上,7月5日,微信公眾平臺就發布公告嚴肅處理返利返現欺詐,稱此種行為一定程度上體現了金字塔欺詐、龐氏騙局等行為特征,本質上是以高額返現返利吸引用戶參與、以新人用戶資金來支付原有用戶的返現返利,形成壓層式資金鏈條。
無獨有偶的是7月7日,微盟也在公眾號發布了SDP(微盟社會化分銷平臺)升級公告,稱將于7月10日零點進行系統更新,限制微客推廣傭金比例最大為50%,杜絕高額返利的產生。對于借助微盟旺鋪及SDP系統進行高額返現返利等欺詐行為的商戶,微盟將積極協助微信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一位微商平臺負責人分析,高額返利返現好聽點叫龐氏騙局,其實跟傳銷一樣,已經觸犯了央行金融監管的紅線。但無論微信還是微盟,平臺對這種行為的監管難度很大,即便限定了50%的最高傭金額度,也無法從根本上杜絕形成壓層式資金鏈條。
“主要還是那些欺詐行為,卷錢跑路造成的影響,微信上P2P性質的理財產品、銷售無價值產品的欺詐行為造成了用戶的投訴和維權。”上述人士稱。
目前,微信對此類監管的主要措施是停止其微信支付功能。
但也有金融從業者分析,該事件看似是個獨立事件,但在央行嚴格整頓互聯網金融,遲遲不肯下放支付牌照展期的態度下,微信一刀切的做法也是自保。而且隨著央行對支付監管的收緊,或將波及到更大范圍。
央行對第三方支付的監管態度
事實上,原本5月2日到期的首批27家第三方支付牌照一直未拿到央行下放的展期牌照,在央行的網站上,這些支付牌照的經營日期都是截止到2016年5月4日,迄今為止,這些支付牌照等于都在“無證經營”。
在此期間,共有兩份針對第三方支付的重要監管文件,一份是4月中國人民銀行下發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分類評級管理辦法》(下稱《辦法》),一份是5月國務院發文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下稱《方案》)。
《辦法》是監管的總體思路,將對第三方機構實施分類評級,根據支付機構的評價計分及相關特殊情形,將支付機構分為5類11級。
《方案》則是整改的原則。《方案》對第三方支付提出如下三個整治方向:
(1)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挪用、占用客戶備付金,客戶備付金賬戶應開立在人民銀行或符合要求的商業銀行。人民銀行或商業銀行不向非銀行支付機構備付金賬戶計付利息,防止支付機構以“吃利差”為主要盈利模式,理順支付機構業務發展激勵機制,引導非銀行支付機構回歸提供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
(2)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連接多家銀行系統,變相開展跨行清算業務。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跨行支付業務應通過人民銀行跨行清算系統或者具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進行。
(3)開展支付業務的機構應依法取得相應業務資質,不得無證經營支付業務,開展商戶資金結算、個人POS機收付款、發行多用途預付卡、網絡支付等業務。
以上三條規定,明確界定第三方支付機構存在銀行的備付金不計付利息。限定第三方支付機構“不得連接多家銀行系統”“ 變相開展跨行清算業務”,直指第三方支付構建的自閉環支付清算體系。
據了解,今年4月,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就擬成立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清算平臺,該平臺被業界成為“網聯”,與銀聯功能相似,支付寶等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都參與了網聯的商討。目前正在央行走內部程序。“網聯”主要針對持有互聯網支付牌照的支付機構,以后第三方支付公司都要通過“網聯”進行清算。
一位銀行業人士透露,對第三方支付的監管如此嚴苛的主要原因是第三方支付體系是一個完全封閉的自體系,央行一直以來無法監管該體系內的資金安全。
以微信支付為例,微信支付通過與銀行直連,在各個銀行開設了微信支付的賬戶,用戶通過微信支付產生的所有交易微信支付自動在充當清算功能,銀行根本無法知道資金是在哪兩個具體的銀行賬戶之間交易,只能看到微信支付和各銀行賬戶之間的交易記錄。
“互聯網金融機構都說自己有反洗錢反欺詐,問題是央行怎么能把一個社會的金融安全依賴在機構的自查上。”該人士稱。
事實上,今年6月,央行行長周小川在華盛頓出席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舉辦的中央銀行政策研討活動時表示,互聯網公司在支付、銀行業服務和眾籌等領域不斷滲透,并創造了新的金融工具。從感情上支持高科技發展,人們也不希望這些互聯網公司受到太多限制,但這些公司確實在從事一些影子銀行活動。央行將研究這些問題,并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這一公開表態也被多方解讀為要對互聯網金融各個業務模式要采取和傳統金融監管一視同仁的政策。
有意思的是,上述《方案》中整改的摸底排查是到2016年7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頓是2016年11月底前完成,督查和評估是2016年11月底前完成,驗收和區域報告2017年1月底前完成,總體報告上報國務院2017年3月底前完成。
接下來,誰將受到重大影響?
事實上,微盟的系統更新也暗示此次調整與支付整頓相關。
微盟公告中稱,增加對商戶自有支付通道的支持,同時鼓勵商家使用自有微信支付通道;分銷結算改由商家自行結算,微盟提供交易結算數據,結算由商戶自行結算。
對于正在使用微盟代收的SDP商戶,微盟將于2016年7月10日零點起不再提供線上自動結算功能,訂單收入直接進入供貨商賬戶,對于之前已產生(含未到賬)的分銷商及微客賬號資金,仍可進行提現申請。
“微盟作為一個平臺,沒有支付牌照,嚴格意義上不能提供任何支付通道的收單、結算、清算工作,從該最新公告,可以看到微盟正在快速抽身”,一位第三方支付從業者稱。
據多位開展微商的品牌商負責人透露,有贊和微盟事實上都變相在充當支付通道的角色。商戶在該平臺開設賬戶,用戶購買后的資金先打到平臺賬戶,平臺實施清算后再打到商戶賬上,資金在平臺體系形成一定的沉淀周期。
“很多商戶通過平臺對接微信支付,這些平臺形成了事實上的二清機構。”一位銀行從業者分析稱。央行正在嚴打二清亂象,加上央行本來在對第三方支付的封閉系統想方設法納入監管,7月1日剛剛施行分類賬戶余額限制新規,也是對持有牌照支付機構的沉淀資金在嚴加限制,在這樣的監管大趨勢下,無證從事支付通道業務的微商平臺就不能心存僥幸。
有報道稱,據微信官方披露,目前已有超過5000家支付服務商入駐微信,但中國人民銀行發放現存的支付牌照機構只有267家。
一位微商平臺運營者分析,微盟、有贊這種工具提供商,只要不再貪戀來自支付通道的收益,及時調整,不截留資金,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如果一刀切分銷商,主要原因還是因為高額返利、欺詐現象難以監管。微信要自保牌照,只能選擇寧可錯殺三千。
作者: 億邦動力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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